开具上海发票 | 上海代开施工设备发票〈开票联系●进入查看〉保真可验_上海配件发票_上海宣传费发票_上海白酒发票_上海建筑发票_上海餐饮票_上海数码产品发票_诚信可靠tvlsdi专注财税服务; oxrvp上海公司工商代理; uhs上海公司财税代理; luhv上海公司验资审计; uhs上海公司税务鉴证服务; oxrvp上海公司税收筹划__上海振维财务一直秉承“以德为本,专业团队,经验丰富。标准化管理,服务保障采取一对一服务全方位为客户负责专人对接,保障安全
现在的商家越来越注重门面的美观,好的装修风格有助于业绩的提升,对于店面装修费,会计人员应如何写会计分录?店面装修费的会计分录1、如果装修费用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装修费”科目。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银行存款2、如果装修费用金额大,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科目。(1)计入时: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摊销时:借: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3、新建筑物的配套装修,装修费用若是金额较大的应属于固定资产。在建造期间,做分录: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投入使用,做分录: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4、承租的商铺装修费会计处理:(1)如果金额比较小,在发生的当期可直接计入相关当期费用。(2)如果金额很大,确实需要摊销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按月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接受捐赠设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财会人员在核算餐饮业的各项收入时,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餐饮业各项收入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餐饮各项收入的会计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是什么?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应收账款是什么?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并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支付招标服务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摘要:长期以来受多种原因的影响,中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征收遗产税的成本较大,而且收上来的税额也不会很多,但征收遗产税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纯财政的意义。本文从开征遗产赠与税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的重要意义出发,提出征收遗产赠与税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遗产赠与税;和谐社会;立法建议 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国际警戒线的附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日益突出和严重。对此我国政府也予以高度的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提出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原则;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乃是当前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怎样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的重要挑战。笔者从我国现行税收体制的视角来考虑,提出及时征收遗产赠与税,以调节居民之间的财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 我国长期未开征遗产税的原因分析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者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所收取的一种税。从各个开征遗产税的经验来看,遗产税和赠与税作为财产课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西方削弱财富过度集中、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在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时期曾征收过遗产税。1994年税制改革时,把开征遗产税列入税制改革方案,并拟定了条例草案,但至今我国仍然没能开征遗产税。究其原因主要有:(1)征收遗产税的税源不足。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个人拥有的金融资产非常有限,甚至住房等都纳入了公有制的范围。此外,基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国际环境,在华的外商投资和中外人员交往都十分有限,外国公民继承被继承人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和中国公民继承被继承人在中国境外的遗产的情况都非常少,因此造成遗产税征收税源的严重不足。(2)征收遗产税的法制不够健全。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有关法律,虽然对个人和家庭的财产有一些保护性条款,但对于个人和家庭之间的财产转让、继承、受让、捐赠等行为没有作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利于遗产税的开征。(3)人们的税收观念落后。受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子承父业、继承家产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与此相适应,中国人推崇 勤俭持家以遗子孙 ,父母含辛茹苦而为子女留下丰厚的家产,他们情愿自己吃苦奋斗让子女过上优越的生活;而子孙也负有勤俭守业的义务,以维持祖祖辈辈的道德和声望。导致人们对财产的认识还比较传统,再加上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不强,增加了征收遗产税的无形成本。 二、 现阶段我国开设遗产赠与税的现实意义 遗产赠与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补充,征收的对象一般是高收入者,能有效地抑制社会成员间拥有财富多少的悬殊现象,防止财富过分集中,缩小贫富悬殊,弥补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调节的不足,缓解个人收入拉大带来的矛盾。针对中国现时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经济状况,开征遗产赠与税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我国遗产赠与税的开征提供了充足的税源保证。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的腾飞而突飞猛进,社会财富迅速增加。据分析,在全国高收入家庭,资产总量在100万以上的家庭,全国大概有1000万以上,(1)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征遗产税以及赠与税的基本税源。而且,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个人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遗产税及赠与税的税源还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开征遗产赠与税有利于完善我国税制结构。通观世界多国税制结构,遗产税赠与税是税制结构中重要的税种。就遗产税本身的特点而言,这种税可以说是所得税的补充或者延伸 对以往征税不足的弥补,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所得税 对遗产所得的征税,说是财产征税制度的完善。 开征遗产税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和财产状况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已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调节收入差距也已成为目前中国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由于遗产的继承造成机会上的不平等,使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ι缁岬奈榷�。而开征遗产税,将一部分富人的遗产转为所有,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矛盾,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 国际上有许多开征遗产税的可借鉴的成功经验。遗产税只对极少数富有者征收,涉及的纳税人数量并不多。从国外情况看,富人更是赞成征收遗产税。(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民的很多传统观念都会面临挑战, 以依赖先辈为荣 的思想会逐步被 崇尚自主努力 的观念所代替,这些价值观的变化会有助于遗产税的征收。 三、 构建我国遗产赠与税的总体设想 1.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税制模式。遗产税征税模式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财政收入、公平原则和征收成本的权衡过程。目前世界上遗产税制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和遗产税制[4],笔者认为我们应实行遗产税与赠与税合二为一的总遗产税制模式。首先,目前中国个人财产主要以银行储蓄存款、股票、债券等形式存在,隐蔽性较强。而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也无比较完善的有关赠与的法规,税务机关在征收遗产税时很难掌握到赠与税税源。同时为了防止财产所有人为逃避遗产税而在生前以赠与的形式留给他人,选择总遗产税制,有利于控管税源,也可避免因财产分配问题而发生的拖延缴税。其次,总遗产税制可以节约征税成本。中国的税制结构仍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辅助的税收体系,因而决定了遗产税税收收入来源的有限性。采用总遗产税制可进一步节约征税成本,体现税收的效率性。 2.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人。中国遗产赠与税的纳税人应遵循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凡是境内经常居住的公民,属于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就其在境内、外的全部遗产征税;凡是不在境内经常居住的公民,以及非公民,属于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其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就其境内遗产征税。(2)征税范围。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开征遗产赠与税的征税范围应包括继承人和接受赠与人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例如房屋、储蓄、金融资产、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著作权、专利权等其他合法财产。 3.税基与税前扣除。遗产税的税基为遗产净额,即遗产总额依法减除各项宽免、扣除后的余额。(1)遗产总额的确定。应纳税遗产应体现宽税基的特点,覆盖范围应包括死者遗留下的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但被继承人日常生活用品及死者配偶共同持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不应包含在内。(2)扣除项目的确定。国际上通行的扣除项目为:被继承人所欠的各种债务、丧葬费、遗产管理费、公益事业的捐赠、配偶之间遗产的必要扣除等。[4]笔者认为,考虑到我们现阶段经济的发展,中国遗产赠与税扣除项目可适当放宽,在税制设计时可通过减免税规定来抵消征税对生产的消极影响。如对生产经营性遗产可给予适当减免税;对农村包荒山、荒地等经营权作为遗产,由后人继续执行合同的,可给予免税,以稳定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历史文物、文化艺术品可适当减免税,以防止文化财富的流失。 4.税率的设计。我国开征遗产赠与税主要是在完善现行税制结构的基础上,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消除居民收入差距。所以结合我国现状,笔者认为起征点应定的高一点(100万),税率水平应参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和世界上一部分和地区的遗产税税负水平以及发展变化趋势拟定,实行五级超额累进课征:第一级:应税遗产总额100万元~125万元的部分,实行10%的税率,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0%;第二级:应税遗产总额125万元~150万元的部分,实行20%的税率,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0% 11.67%;第三级:应税遗产总额150万元~200万元的部分,实行30%的税率,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1.67% 16.25%;第四级:应税遗产总额200万元~300万元的部分,实行40%的税率,税收负担率为16.25% 24.17%,第五级:应税遗产总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行50%的税率,税收负担率为24.17%以上。实际的税负随着继承或受赠财产的增加而递增,这也符合征税的基本原则,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的目的。 5.配套条件的建立与完善。笔者以为开征遗产税,并附以必要的配套措施,在消除贫富差距的同时,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1)实行财产实名制度。通过财产实名制度,能够准确把握个人财产的真实情况,避免财产变相转移,从而杜绝偷逃税行为。(2)提高财产评估机构评估水平。财产评估是开征遗产税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财产评估不准确,会造成因多评遗产额而使纳税人多缴遗产税,则会有失公平,或者为减少征税而进行合法避税。(3)建立完善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实行个人自行申报制。只有对个人存量财产实行登记制度,税务机关才能了解纳税人各项财产分布情况,否则将很难准确的计算应纳税额。(4)优化纳税环境。除了建立科学严密的遗产赠与税制,完善对个人纳税的征管规定以外,税务部门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孙亚.贯彻科学发展观 建设和谐社会的税收政策取向[J].税务研究,2006,3:78-80. [2]高萍.关于遗产税的研究[J].税务研究,2004,2:36-38. [3]蒋晓蕙,张京萍.我国应及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J].税务研究,2005,5:96-98. [4]刘佐.新中国遗产税的发展与展望[J].税务研究,2000,8:19-21.责任编辑:冠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分录怎么写?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作为新的产业革命的主导力量,已经融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产品流通方面也不例外,电子商务成为当今经济领域中最为活跃的概念之一,而电子商务模式也将逐渐取代传统商务活动模式而成为二十一世纪经济活动的核心。其实电子商务真正的能力并不是它使得传统的经营方法更具有效率,而是它使商务运作打破了传统的旧式工作规则,从而创造出的新的经营方式。但是,新生事物必然有它自身的缺陷,电子商务也不能例外,本文就电子商务的近年来涌现出的缺陷弊端进行简要剖析。 关键词 电子商务;弊端;分析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壮大, 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化也成为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自然而然的为商务领域创造了更大、更直接的利润空间,网络的普及速度之快也使得那些具有远见的商家找到了赚钱的又一突破口。那么究竟何为电子商务呢?简单来说,电子商务就是利用现在先进的网络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的一种方式。但是标准确切的定义,业界至今似乎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无论是CB国际商会,还是IBM的E-Business、HP、E-World等都认同的是电子商务就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电子网络环境进行各种各样商务活动的一种方式。而电子商务系统是指商务活动的各方,包括商店、消费者、银行或金融机构、信息公司和政府部门等,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实现在线交易电子化的过程。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电子商务市场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市场,具有诱人的发展前景。据调查研究发现,截至2006年6月底,我国互联网用户数已达1.23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4%,是1997年底全国上网人数的198.4倍,其中宽带上网用户达到7700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5.3%,增势强劲。联网计算机达到5450万台,中文网站的数量达到78.8万个,IPv4地址总数达到8478万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9.5%、16.4%和24.1%.重重数据都表明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网上交易的数额也同样成几何数字在迅猛增长。 三、电子商务的弊端 1.网络的局限性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网络是个好东西吗?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 不好 正是由于网络自身的局限性造成的,网上交易仅仅靠的是图片,但是图片有的时候会骗人,一个货物究竟好坏与否并不是靠几张图片几句承诺就能判定的,所以,买家对于一些自己不能亲自接触到的东西常常产生一种误解,其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常常容易被自己眼前的假象所迷惑,有些人热衷于网购,在他们的第一印象里面,图片好看,做工精致,价格又实惠,不由得就在脑海中刻下了一种这件商品不错的印记,产生了强烈的购买欲望。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发生纠纷是卖家总是占据上风,因为他们手里的证据是买家自愿购买,你购买了是你情愿,我没有逼迫你,而且图片材质质地等等信息我也完整提供,买家收货不付款是买家的责任。所以,对于消费者而言,网上交易的第一弊端其实归咎起来就是:由于网络的局限性,消费者仅仅享有有限的知情权。《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但是网购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也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一道鸿沟,而其源头就是网络并不比现实,你摸得到,闻得到,完整的看得到,网络给你的只是一小部分的信息,网络自身的局限性也就显而易见了。 2.网购的安全性不能令人完全的放心购物安全对于一个购物者而言是他们最最关心也是最最在意的东西,这也是制约着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首先是隐私权,在交易中由于要用到网络支付的方式,必须要开通网上银行,而密码以及个人信息的输入也是在网络上面进行,网络的迅猛发展致使现在黑客横行,而且手段的高超程度也常常超乎人的想象,致使一切网络上面的操作都让人显得很不放心,担心有一天密码被盗,千 金 散�。黄浯问墙灰椎陌踩�,对于电子商务而言,交易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以淘宝网为例子,发生经济关系的三方是消费者﹑淘宝网﹑销售者,先是消费者依据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信息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然后将钱支付给中介淘宝网,销售者发货,消费者收货满意确认后淘宝网把钱打到销售者的账户上,这种交易方式看起来安全无比,但是其实它存在很大的弊病,现在我提出一个假设,假如,一个卖家将一部手机销售给一个买家,买家收获后不满意,要退货,现在相对于卖家而言存在很多问题,譬如我的手机已经经过买家的手了,我的手机内部的配件是不是已经被更换了?而假如这时候,买家口上说退货,但是担心一旦自己将手机寄回给卖家,自己手上空空如也,也就失去了和卖家叫板的 实力 ,那么也许买家会选择不寄回手机,但是在淘宝方面却显示出了退货请求,这样的情况相对于卖家而言就吃了大亏,现在自己手上什么没有,交易的钱款在淘宝,手机在买方,自己手上则没有任何所谓的 筹码 ,那么交易纠纷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个例子只是交易弊端的一小方面而已,也就是说还有很多你想不到的交易纠纷在一天天的产生,如此不安全的交易当然让人心惊胆战。 3.虚假商品日益泛滥打假的口号自出现已来就迅速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商标法》及《刑法》(1997)等六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都对制假造假的惩处措施有相关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惩罚力度可算是不轻。但是,就网络而言,打假却是难度很大的一件事,交易的双方仅仅是提供一些图片信息,真假实在难以辨别,这就给一些黑心的商家以机会,打着正品的旗号大肆贩卖假冒伪劣商品,以 高超 的技艺欺瞒消费者,更有甚者,直接以低价销售假冒仿冒商品,但也自我感觉讨了个心安理得,卖假售假买假成风,倘若不加以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 4.网络交易的税务问题日益严峻税务(包括关税和税收)是的一个重要财政来源。但就在电子商务这个日益壮大的平台中却没有出现税务这两个字,对消费者而言这也许是个很好的消息,因为他们可以因此以一个很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喜欢的商品,但对于而言,这每天好几十亿的交易额却全部逃过了税收的环节,这对的税收体系改革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那么,究其根源而言,为什么电子商务的税务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呢?他的难操作性又是什么呢?其实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子商务的税金,简而言之,也就是网络的存在使得税务的难度增大。因此,方面,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也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四、结束语 当然,电子商务的弊端不仅仅只是上述的四点,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不断就是因为电子商务的整个体制并不健全的最好体现。假如说从无到有只是一个弯角的话,那么从有到全这是一条漫长的路。电子商务的未来也许是光明的,但是,如何冲破黑暗则是现今我们必须着手解决的。责任编辑: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