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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精碟财务    作者; 陈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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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确认的一项新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中没有相对应的资产。企业所得税对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应依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文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角度,对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后续计量、转换和处置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处理进行分析比较。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成本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 《税法》.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 [3]高立法,赵桂娟,张建伟.《企业会计准则与涉税处理精解》.经济管理出版社. 责任编辑:老A

进口增值税是否可以直接抵扣呢?如果可以的话,应该要怎么操作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一起来学一下吧!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发票进行税费抵扣的,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认证进口增值税抵扣的操作流程1、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有的区不用登记)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就是一联(既是发票联又是抵扣联),如果贵公司没有进出口权,是托报关公司办理的,右上交的抬头应该是双抬头,也就是贵公司的名称跟报关公司的名称,谁交的税谁的名字在上面,如果是报关公司代缴的,你们要支付给他们才能抵扣3、征期录入纳税报表时,在申报系统中,有张海关增值税抵扣表,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列4、抵扣的期限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有效,但货款必须已经支付,进口增值税票上的合同号应该就是你们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要一致才能抵扣5、税票上的增值税就是公司可以抵扣的金额,前面的不含税货款中已经含关税跟消费税了,甚至还包括了运费与保险费,是完税价格,但有些东西是免关税的进口增值税=(货物价款+关税+消费税+运费+保险费)*17%以上就是有关进口增值税抵扣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自查补税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问题:季度所得可否弥补上年度的亏损?答案:如果2020年一季度有所得,2019年有亏损,办理一季度所得税季度申报时能否弥补2019年的亏损呢?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如果尚未办理2019年的年度申报,系统将无法产生2019年的待弥补亏损,2020年一季度申报时就无法实现弥补。所以企业如果需要用2020年一季度的弥补2019年的亏损,须先进行上年的年度汇缴申报。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公司层战略有哪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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