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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振维财务    作者; 陈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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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是生产产品而产生的各类间接费用,月底结转至生产成本时,怎么做会计分录?制造费用结转生产成本的会计分录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活动的成本,换句话说,就是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制造费用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月底结转成本时,可做以下分录:借:制造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月底结到成本: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区别是什么?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区别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核算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不同,”制造费用“账户只反映车间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生产成本“归集生产的全部费用,包括了制造费用。二、核算流程顺序不同。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制造费用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结转到“生产成本”的各产品明细账中。制造费用会计分录1、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 等科目。2、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3、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4、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6、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7、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采购包装物会计分录是什么?

问题:哪些情况下需要征收印花税?答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贤税垂合鸲钔蚍种�。根据《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核定征收印花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近日,、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15〕34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又有新规定,不仅优惠覆盖面扩大,而且指标计算公式有变化!是公式简化啦!不记得变化,吃亏可怪不得政府�。”浠�1:优惠数额新政策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原政策《、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哪些变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的范围,由原来的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变化2:指标计算新政策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 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原政策《、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其从业人数,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 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12哪些变化:把月平均值和全年月平均值修改为季度平均值和全年季度平均值,简化了这两项指标的计算过程。给个案例看一看:【例1】甲公司为工业企业,且属于居民企业,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5年1月1日开业。公司2015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具体信息详见下列表格,假如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不考虑弥补亏损等因素,甲公司2015年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单位:人/万元分析:根据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因此,甲公司2015年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计算过程如下:1.从业人数全年季度平均值=(90+90+110+100) 4=97.50(人) 100人(1)1季度平均值=(80+100) 2=90(人)(2)2季度平均值=(100+80) 2=90(人)(3)3季度平均值=(80+140) 2=110(人)(4)4季度平均值=(140+60) 2=100(人)2.资产总额全年季度平均值=(3050+2250+2750+3100) 4=2787.5(万元) 3000万元(1)1季度平均值=(3500+2600) 2=3050(万元)(2)2季度平均值=(2600+1900) 2=2250(万元)(3)3季度平均值=(1900+3600) 2=2750(万元)(4)4季度平均值=(3600+2600) 2=3100(万元)3.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20万元4.2015年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 20% 50%=2(万元)【例2】乙公司为非工业企业,且属于居民企业,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5年以前开业,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5%。假如乙公司2015年10月20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经营活动。在注销过程中,该公司通过清算,确认其应税收入为380万元。如果不考虑弥补亏损等因素,2015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具体信息详见下列表格,乙公司2015年清算所得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单位:人/万元分析:根据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因此,乙公司2015年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计算过程如下:1.从业人数全年季度平均值=(75+65+65+77.5) 4=70.625(人) 80人(1)1季度平均值=(80+70) 2=75(人)(2)2季度平均值=(70+60) 2=65(人)(3)3季度平均值=(60+70) 2=65(人)(4)4季度平均值=(70+85) 2=77.5(人)2.资产总额全年季度平均值=(1050+950+750+700) 4=862.5(万元) 1000万元(1)1季度平均值=(900+1200) 2=1050(万元)(2)2季度平均值=(1200+700) 2=950(万元)(3)3季度平均值=(700+800) 2=750(万元)(4)4季度平均值=(800+600) 2=700(万元)3.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380 5%=19(万元) 20万元4.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380 5% 20% 50%=1.9(万元) (作者:王海涛) 责任编辑:泥巴姐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最新变化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呢?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一适用对象1. 困难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困难行业。2.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3.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二政策内容1. 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3.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三操作流程(一)享受方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二)相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四相关文件(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五相关问题(一)请问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后,哪些行业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此次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是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了适用缓缴政策的行业范围。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共17个行业,加上前期5个特困行业,目前共有22个行业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 (二)我们是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影响比较严重,此前申请缓缴了5-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问下半年的养老保险费还能申请缓缴吗?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原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因此,你单位2022年底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均可以申请缓缴。 (三)我们是一家纺织企业,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最多可缓缴几个月的费款?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纺织业属于缓缴扩围行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按照要求,各省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程序、缓缴期限等,因此具体的实施期限请以您公司所在省份发布的实施办法为准。 (四)我们是一家小型招待所,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住宿业,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因此,你单位如果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就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具体的困难企业标准和中小微企业认定条件,以本省具体实施办法为准。 (五)我们是一家律师事务所,能否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因此,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但是否被认定为困难企业,需以您的事务所所在省具体实施办法为准。 (六)我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的员工,我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能否一并申请缓缴?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仅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对于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七)我们企业已经申请并被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请问在政策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加收滞纳金?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对按照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八)我们是一家酒吧,登记行业类型为娱乐业,是不是必须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你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缓缴或不缓缴社会保险费。 (九)我们企业已经按照规定申请了缓缴社会保险费,但今年有几位职工要退休,请问需要补缴他们的社保费吗?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如果存在职工退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情形,企业应及时为职工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十)我们企业已经申请并被批准缓缴了今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但目前依然生产经营困难,准备注销,请问缓缴的费款什么时候缴纳?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 ● ●更多推荐: 2022年留抵退税操作流程,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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